武义史夫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台电动工具品质提升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建设单位:武义史夫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

项目建设地: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金三路26号

项目名称:武义史夫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台电动工具品质提升技改项目

建设性质:技术改造

行业类别:C3392有色金属铸造

建设规模:企业目前用于生产电动工具头壳、前盖的铝件为外购,现为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求,企业拟投资1272万元,利用自有厂房(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和厂房),购置熔化炉、压铸机、砂轮机、抛丸机、喷塑流水线、电烘箱等设备,使用铝锭、除渣剂、脱模剂、塑粉、模具等原料,采用熔化、除渣、压铸、打磨、抛丸、喷塑等生产工艺进行铝件的生产,项目建成后用于生产电动工具头壳、前盖的铝件由外购变为企业自主生产,企业总的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,依旧为年产80万台电动工具。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
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金三路26号,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。

表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

环境 要素名称坐标/m保护 对象保护 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/m
XY
环境 空气丁塘背村119.87665734128.853527901居住区人群二类区西40
王毛山村119.88291225228.853479622居住区人群二类区48
声环境丁塘背村119.87665734128.853527901居住区人群二类区西40
王毛山村119.88291225228.853479622居住区人群二类区48

三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
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

内容 要素排放口(编号、 名称)/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
大气环境DA001熔化、压铸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 SO2 NOx 非甲烷总烃熔化和压铸废气分别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(收集效率:80%,总风量:30000m3/h)后经水喷淋塔处理(颗粒物处理效率85%、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70%)+15m排气筒(DA001)排放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6-2020)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、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浙环函〔2019〕315号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
DA002打磨粉尘颗粒物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(收集效率:80%,风量:3000m3/h)后经防爆布袋除尘设备+15m排气筒(DA002)排放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6-2020)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
DA003抛丸粉尘颗粒物设备密闭收集(收集效率:90%,风量:3500m3/h)后经防爆布袋除尘设备(处理效率95%)+15m排气筒(DA003)排放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6-2020)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
DA004喷塑粉尘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集气设施收集(收集效率:90%,风量:5000m3/h)后“滤芯+防爆布袋除尘器”二级处理(处理效率98%)+15m排气筒(DA004)排放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9726-2020)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
DA005喷塑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(收集效率:80%,风量:1000m3/h)后经15m排气筒排放(DA005)排放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2146-2018)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
声环境生产车间LAeq①选用低噪声设备,设备在车间合理布局,远离厂界,高噪声设备自动钻孔机、冲床、破碎机、冷却塔、空压机等通过厂房隔声、设备减震、加装隔声罩等措施降噪且机加工设备不在夜间生产。②生产时将厂房门、窗关闭好,关闭不生产设备,减少噪声输出。③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,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。④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,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,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;同时加强生产管理,教育员工文明生产,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,合理安排生产。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 (GB 12348-2008) 中3类标准
电磁辐射////
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类别及处置情况: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回用生产、其他外售物资单位;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。 (2)管理要求: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根据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20)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中的有关规定,项目一般固废间应当落实防风、防雨、防渗,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,并如实记录各固废产生量及处置量(纸质台账+电子台账,保存不少于5年)。 ②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,暂存于车间内的危废暂存间,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。危废暂存场所地面必须硬化、防渗,并设有防雨设施,危废暂存间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处理,符合“防风、防雨、防晒、防渗漏”要求。落实专人管理。 根据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修改单要求,企业须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做好标识,建议企业在厂房内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。要求如下: a.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,危废暂存间内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且表面无裂隙,地面及墙裙涂抹防腐环氧树脂漆,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,渗透系数≤10-10cm/s。 b.危废暂存间配备通讯设备、照明设施、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,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。 c.将危险废物分类转入容器内,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,并做好相应的纪录(纸质台账+电子台账,保存不少于5年)。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,并设置隔离间隔断,而且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。 d.危废暂存间设置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。 e.废液压油采用密闭容器暂存,底部需设置托盘,防止发生泄漏。 ③生活垃圾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,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。 ④日常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,履行申报登记制度、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,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,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,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。
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防渗。重点防渗区(熔化、压铸区;危废暂存间等):基础必须防渗,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(k≤1×10-7cm/s),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,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,渗透系数≤10-10cm/s;一般防渗区(检验、打磨、抛丸区;喷塑、固化区;原料间;一般固废间;废气处理设施等):等效黏土防渗层Mb≥1.5m,k≤1×10-7cm/s,或参照GB18598执行;简单防渗区(生活区、仓库、道路等):一般地面硬化
生态保护措施
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原料储存间、生产车间防火防爆,化学品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储存;废气处理设施站及时进行检修,加强维护管理;危废间防风防腐防渗。
其他环境管理要求①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,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,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,制定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例行监测。②企业因在实际产生污染物之前按照《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9)》等文件要求进行排污登记管理或申领排污许可证。③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(修改)》和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文件规定及时自主开展环保“三同时”验收。④项目生产运行阶段,建设单位应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态度,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,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,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、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、废气监测制度;制定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,包括废气监测台帐、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,并配备兼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,主管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。⑤在项目运行过程中,企业应定期维护相关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,定期进行污染物的跟踪监测,确保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。⑥项目产品方案、生产规模、生产工艺或者厂区总平面布局发生重大变动以及选址更改,建设单位应及时另行审批或备案,必要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⑦要求车间及周边不允许有开放式的窨井口及雨水管路。      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

“武义史夫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万台电动工具品质提升技改项目”产品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,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、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,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、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;符合行业规范及其他相关治理方案或指南的要求;环境事故风险可控。

因此,从环境保护角度看,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1、范围

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等。

2、主要事项

(1)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

(2)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

(3)对建设项目的意见、看法或要求

(4)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

六、公开的方式和时间

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+周边公示栏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11日~2023年9月25日。
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

公众(个人或团体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、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环保审批部门联系,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,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《环境影响登记表表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
(1)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武义史夫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金三路26号

联系人:周栋梁

联系电话:13967971856

(2)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
环评单位: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室

联系人:胡工

联系电话:0571-87977519

(3)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

单位名称: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

单位地址: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

联系电话:0579-87673710

[注]: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
  公告发布单位:武义史夫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   公告发布时间:2023年9月11日